因为担心厦航“通缉”或者使用任何非法手段,21号仲裁我没有出庭,我的老婆和我的律师替我出庭。
听说,只是双方互相陈述了一下意见,我们所要的厦航提供的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等等厦航都没有提交,双方陈述完意见,仲裁委决定26号继续开庭。
听说厦航的法律处的人在事后一直在和仲裁的领导在交流,不知道在交流什么?可能会谈一些共产主义建设的问题,或者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和和谐社会,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下应用于依法仲裁的问题吧!!
可以肯定的是:他们没有谈到“两个凡是”和“八荣八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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